振動篩試運轉
振動篩分機安裝完畢,應該進行空車試運轉,初步檢查安裝質量,并進行必要的調整。
(1)振動篩空車試運轉時間不得小于8h。在此時間內,觀察篩子是否啟動平穩迅速,振動和運行是否穩定,無特殊噪音,通過振幅牌觀察其振幅是否符合要求。
(2)振動篩運轉時,篩箱振動不應產生橫擺。如出現橫擺,其原因可能是兩側彈簧高差過大、吊掛鋼絲繩的拉力不均、轉動軸不水平或三角膠帶過緊,應進行相應的調整。
(3)振動篩開車4h內,軸承溫度漸增,然后保持穩定。最高溫度不超過75℃,溫升不能超過40℃。
(4)如果開車后振動篩有異常噪音或軸承溫度急劇升高,應立即停機,檢查軸是否轉動靈活及潤滑是否良好等,待排除故障后再啟動。
(5)振動篩開車2-4h后停機檢查各連接部件有否松動,如果有松動,待緊固后再開車。
(6)振動篩試車8h后如無故障,才可對安裝工程驗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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